ChinPok(侨牌)推广版游戏规则(纸牌·手抓版)

线下纸牌实施文本 · v1.3(草案)

项目内容
文本名称ChinPok(侨牌)推广版游戏规则(纸牌·手抓版)
文件性质线下纸牌活动规则(对外发布)
版本v1.3 草案
制定WCF 技术委员会 / CPL
适用对象俱乐部、培训机构、赛事体验区、牌友聚会等线下场景的组织者与参与者
上位文件《竞技侨牌(复式)比赛规则》
平行文件《ChinPok(侨牌)推广版游戏规则(电子牌版)》
生效状态待审定,未生效

关于本文件

本文件规定 ChinPok(侨牌)纸牌推广版的游戏规则。纸牌版以实体扑克牌进行,四人一桌、手持牌张、当场洗牌发牌,不使用牌套、不使用电子设备、不复式比对。

与电子牌版的关系:两者的规则内核完全一致——牌张构成、牌点大小、十大牌型、牌型大小、换牌机制、游次判定、计分口径,逐条相同。区别只在实施方式:谁来洗牌、主牌怎么定、换牌怎么亮、分数谁来记。因此,熟悉其中一版的玩家,换到另一版无需重新学习玩法,只需适应桌面操作。差异对照见附录 C。

与正式规则的关系:纸牌推广版不替代《竞技侨牌(复式)比赛规则》。后者以复式赛制(同一牌谱多桌比对)确保公平,纸牌推广版每局独立洗牌、牌局不可复现,运气成分显著高于正式赛事,不得用于技术等级评定、赛事选拔或成绩认证。

给组织者的提示:纸牌版的开局成本极低——两副扑克、一张记分表、一支笔,即可开始。本文件第四章与第七章是纸牌版区别于电子牌版的全部内容,建议组织者重点阅读。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项目定位

1.1 ChinPok(侨牌)是起源于中国、以复式赛制为核心的四人扑克智力运动项目,使用 108 张牌,两人为一方搭档,对抗另一方搭档。

1.2 纸牌推广版是 ChinPok 的线下普及形态,以实体牌张承载,目标是:在无设备、无网络、无裁判的条件下,让四人在一张桌子上完整体验本项目的核心决策结构——搭档配合、主牌与万能牌的资源调配、换牌机制、牌型压制、接风、下游数牌扣分。

1.3 纸牌推广版不是正式赛事形态。它不产生牌士分、不进入技术等级评定、不作为赛事成绩依据、不可用于任何形式的选拔。

第二条 适用场景

2.1 本规则适用于以下场景:

2.2 本规则不适用于:正式赛事、等级分赛、需要成绩认证的选拔活动。上述场合应适用《竞技侨牌(复式)比赛规则》。

第三条 载体差异与规则一致性

3.1 纸牌版与电子牌版共用同一套规则内核,下表界定哪些内容完全一致、哪些因载体不同而调整:

内容是否一致说明
牌张构成、牌点大小一致108 张,四花色,2–A 各 2 张,大小王各 2 张
十大牌型、牌型大小一致逐条相同
万能牌效力一致红心主牌可替代非王牌点
换牌机制一致搭档各换 1 张,双向判定,全场公开
游次判定、双下判定一致双下时败方两人均判下游
计分口径一致位初始赋分 3/2/1/0 加奖励分 R,剩牌扣分 Q=0.1,不设上限
定主方式一致(实现不同)均为随机;电子版系统抽取,纸牌版翻牌确定
换牌公示一致(时长不同)电子版公示 5 秒;纸牌版当场亮牌即公开
时限执行不同电子版系统计时;纸牌版人工计时
违规处理不同电子版系统拦截;纸牌版口头判罚
记录方式不同电子版自动记录;纸牌版手工记分表

3.2 凡两版术语或数值出现不一致的,以本文件第一章至第六章为准;两版应同步修订。

第四条 规则效力分级

第五条 核心简化原则

编号原则具体做法
S1保留决策结构,剥离竞技程序保留牌型、主牌、万能牌、换牌、接风;剥离牌套、复式比对、提醒卡、裁判体系
S2保留计分直觉,剥离考评公式取消位标准分、大数据均值、Kws 阈值、牌士分;保留剩牌扣分(Q=0.1)
S3保留惩罚方向,剥离惩罚强度取消累进判罚与罚张;改为口头警告、单局判负
S4保留搭档关系,剥离固定编排个人模式每 4 局换座换搭档,其余模式固定搭档
S5保留主牌机制,剥离牌谱依赖每局独立洗牌,主牌以翻牌方式随机确定
S6保留品牌识别,剥离赛事属性保留“主牌”“火牌”“接风”等术语;不承诺等级、段位、赛事资格

第六条 核心条款(不可自行修改)

牌张构成、牌点大小、十大牌型定义、牌型大小顺序、万能牌效力、游次判定、双下提前结束、计分口径与排名、换牌机制。

组织者可以在本规则框架内调整时限、局数、休息安排等运营参数,但不得修改上述核心条款。若现场临时约定与核心条款冲突,该约定无效。


第二章 牌具与桌面

第七条 牌具

7.1 使用 两副标准扑克牌,去掉包装后混合使用,合计 108 张:

类别明细张数
普通牌2、3、4、5、6、7、8、9、10、J、Q、K、A 共 13 个牌点,每个牌点含 ♠♥♦♣ 四花色各 2 张104
王牌大王 2 张、小王 2 张4
合计—108

7.2 两副牌应同规格、同尺寸,背面图案可以不同(不影响规则),但建议使用同款以利洗牌与辨识。

7.3 牌张须完整、无折角、无记号。赛前如发现缺张、重张或明显标记,必须更换整副牌。

第八条 辅助物品

8.1 必备:

8.2 建议配备:

第九条 桌面布置

9.1 四人围坐,按方位分为东(E)、南(S)、西(W)、北(N)。对家为搭档:东西为一方,南北为一方。

            北 N
      西 W         东 E
            南 S

9.2 每位牌手面前划出三个区域:

区域位置用途
换牌区最近身侧扣放待交换的 1 张牌
出牌区换牌区外侧放置本圈打出的牌
报牌区出牌区一侧放置报牌卡,数字朝外、远离本家
收牌区出牌区旁叠放已结束圈的牌,背面朝上

9.3 牌桌中央留空,供放置已打出的公共牌张与定主指示牌。

无桌布时,可用四张小纸片标出换牌区与出牌区,避免混牌。

第十条 开局前核对

10.1 每轮开始前,由东家清点全副牌张,确认 108 张。

10.2 清点方式不限(逐张点数或按花色分组)。确认无误后方可洗牌。

10.3 若张数不符,必须在开局前查清;查不清的,更换整副牌。

第十一条 牌点大小

11.1 牌点由大到小排列为:

大王 > 小王 > 主牌 > A > K > Q > J > 10 > 9 > 8 > 7 > 6 > 5 > 4 > 3 > 2

11.2 主牌是一个牌点档位,不是一张牌。主牌点的 8 张牌(四花色各 2 张)整体位于小王之下、A 之上。

11.3 主牌具有双重身份:

例:主牌为 7。此时 ♠7 作为单张大于 A;但在 ♠5♠6♠7♠8♠9 中,♠7 就是自然的 7,该同花顺的最大牌点为 9。

11.4 A 的双重身份:A 默认为最大普通牌点;当 A 与 2、3、4、5 组成顺子、同花顺(A-2-3-4-5),或与 3、2 组成三连对(33-22-AA),或与 2 组成二连三(AAA-222)时,A 仅作为 1 使用。

第十二条 主牌

12.1 每一局牌开始前必须确定唯一的主牌点,确定方式见第二十一条。

12.2 主牌点确定后,本局全程不变,不得中途变更。

12.3 主牌点的 8 张牌中,红心主牌 2 张为万能牌(见第十三条),其余 6 张为普通主牌。

第十三条 万能牌

13.1 红心主牌为万能牌。主牌为 7 时,♥7 的 2 张即为万能牌。

13.2 万能牌可与任意非王牌点搭配,组成合法牌型。即:万能牌可以替代 2 至 A 之间的任意牌点与花色(用于同花顺时),但不能替代大王或小王。

13.3 万能牌单独出牌时,仅视为主牌,不构成万能效果。

13.4 万能牌参与组合且存在多种配法时,默认形成最大可能牌型;出牌人可在出牌时口头声明所代表的牌点。

13.5 万能牌参与组合时,应置于其所替代牌点的位置;同点多张时置于该牌型最右侧。

13.6 万能牌不得用于组成“四天王”(大王小王各两张)。

第十四条 方位与搭档

14.1 出牌方向为逆时针,即 东 → 北 → 西 → 南 → 东。

14.2 相对位置:以本家为准,对面为“对家”(搭档),左手方为“上家”,右手方为“下家”。

14.3 搭档关系的固定与轮换,依所采用的游戏模式而定(见第五章)。

第十五条 术语

术语定义
玩家(牌手)参与牌局的个体
一手牌一次出牌动作打出的牌张,可为单张或符合牌型的多张
一圈牌一家领出,其余三家依次跟牌或过牌,直到其余三家均不再压牌的过程
一局牌从洗牌、定主、发牌、换牌、出牌到产生游次并记录的完整过程
一轮按模式约定连续完成若干局(4 局或 12 局)
游次出完手牌的先后名次:头游(一游)、二游、三游、下游(末游)
双下一方获得头游与二游,另一方两人均未出完手牌
接风某玩家出完最后一手牌且其余各家均过牌时,其搭档获得下一圈领出权
主牌每局指定的一个牌点档位,高于 A、低于小王
万能牌红心主牌,可替代非王牌点组成牌型
火牌四张及以上同牌点的组合(4–10 张)
换牌出牌开始前,搭档双方各交换一张牌的程序
定主牌用于确定主牌点的那一张指示牌,本身不进入本局牌局
报牌卡标示本家剩余手牌张数的卡片,编号 1–10,剩余 10 张及以下时使用

第三章 牌型与大小

第十六条 十大牌型

1. 单张

任意一张牌。例:♠7、♥K、小王。

2. 对子

两张牌点相同的牌。例:♠7 ♥7。

3. 三同张

三张牌点相同的牌。例:♠7 ♥7 ♣7。

4. 三带对

一组三同张加一对子,共 5 张。例:♠7 ♥7 ♣7 + ♠9 ♥9。

5. 顺子

五个牌点相邻的单张,共 5 张。例:♠3 ♥4 ♣5 ♦6 ♠7;♠A ♥2 ♣3 ♦4 ♠5。

6. 三连对

三个牌点相邻的对子,共 6 张。例:♠3♥3 ♠4♥4 ♠5♥5。

7. 二连三

两个牌点相邻的三同张,共 6 张。例:♠7♥7♣7 + ♠8♥8♣8。

8. 火牌

四张及以上同牌点的牌。例:♠7♥7♣7♦7(4 张);张数更多者依此类推。

9. 同花顺

同一花色、五个牌点相邻的顺子。例:♠3♠4♠5♠6♠7。

10. 四天王

大王 2 张与小王 2 张,共 4 张。例:大王 大王 小王 小王。

第十七条 牌型大小

17.1 不同牌型的强弱顺序(由上至下递减):

四天王 > 10 张火牌 > 9 张火牌 > 8 张火牌 > 7 张火牌 > 6 张火牌 > 同花顺 > 5 张火牌 > 4 张火牌 > 其余 7 种基本牌型

17.2 其余 7 种基本牌型(单张、对子、三同张、三带对、顺子、三连对、二连三)之间互不比较大小,只能同类型对同类型压制。

17.3 同类型比较规则:

牌型比较方式
单张、对子、三同张、顺子、三连对、二连三比较该手牌中的最大牌点
三带对仅比较三同张的牌点,对子不参与比较
同花顺比较最大牌点;最大牌点相同时,原位纯红心同花顺最大
火牌先比张数,张数多者大;张数相同时比牌点
四天王无同类可比,恒为最大

17.4 原位纯红心同花顺

同花顺最大牌点相同时,由原生红心牌组成且未使用万能牌替代的同花顺最大,大于其他花色同花顺,也大于含万能牌的同花顺。

对照(同为最大牌点 7):

判定边界:红心主牌若按其自然牌点使用(未用于替代其他牌点),不视为“使用万能牌”。例如主牌为 5 时,♥3♥4♥5♥6♥7 中的 ♥5 按自然 5 使用,该同花顺应认定为原位纯红心同花顺。

17.5 火牌与同花顺的交叉关系:6 张及以上火牌大于同花顺;同花顺大于 5 张及以下火牌。

第十八条 牌型合法性

18.1 合法牌型必须完全符合第十六条的构成要件,张数不符、牌点不相邻、混合牌型均不成立。

18.2 常见不合法情形:

情形判定
三带二但所带为两张不同点数不合法(必须为一对)
顺子含大小王不合法
三连对中任一对点数不相邻不合法
二连三中两组三同张不相邻不合法
顺子为 4 张或 6 张不合法(固定 5 张)
同花顺含不同花色不合法
万能牌替代大小王不合法
火牌 3 张不合法(三同张,非火牌)

18.3 出牌时若牌型合法但小于当前压制牌,其他牌手应当场指出;该手牌须收回,出牌人可重新出牌或改为过牌。


第四章 一局牌的流程(纸牌实施)

第十九条 流程总览

一局牌按以下顺序进行:

洗牌 → 定主 → 发牌 → 换牌 → 出牌 → 局终 → 记录 → 收牌核对

第二十条 洗牌与发牌

20.1 洗牌责任:由上一局的下游洗牌;首局由任意一家自愿洗牌,或由抽签决定。

20.2 切牌责任:由上一局的头游切牌;首局由洗牌者的上家切牌。切牌须至少切一次,不得查看牌面。

20.3 洗牌要求:至少洗 3 次,须充分交叉混合。洗牌过程中不得刻意翻看牌面、不得按已知顺序码牌。

20.4 发牌:由洗牌者发牌,按逆时针方向逐张或分组发完 108 张,每人 27 张。发牌须一次性完成,不得中途停顿或改变顺序。

20.5 发牌结束后,各家自行清点手牌张数。如发现张数不符,立即停手,由发牌者核查;查不清的,重新洗牌发牌,本局不计。

第二十一条 定主

21.1 定主在发牌前完成。

21.2 操作步骤:

  1. 洗牌完毕、切牌完成后,由洗牌者从牌堆顶部翻出 1 张牌,正面朝上置于桌面中央,向四家展示。
  2. 该牌的牌点即本局主牌点。
  3. 若翻出的是大王或小王,将该牌暂放一旁,继续翻下一张,直至翻出普通牌点为止。
  4. 读定主牌点后,将翻出的所有牌(含暂放的王牌)插回牌堆。
  5. 重新洗牌一次,然后按第二十条发牌。

21.3 第 21.2 条第 5 项“重新洗牌”为强制步骤。原因是:翻牌者已知牌堆顶的牌,若不重洗,他可据此推算首张牌的归属,形成信息优势。

21.4 若连续翻出全部 4 张王牌(极端情形),仍按上述流程继续,直至翻出普通牌点。

21.5 主牌点确定后,须用定主牌或口头方式明确告知四家,并在记分表上记录。

21.6 定主牌不得作为手牌使用。定主完成后,该牌插回牌堆,与其余牌张一并发牌。

第二十二条 换牌

22.1 换牌是 ChinPok 区别于一般扑克玩法的核心机制,纸牌版予以保留。

22.2 换牌程序:

  1. 各家看牌后,同时决定是否换牌。
  2. 决定换牌的,从手牌中取出 1 张,背面朝上扣放于本方换牌区,并用手或纸片遮住。
  3. 决定不换的,将手覆于换牌区或口头声明“不换”。
  4. 四家表态完毕后,由首出牌方发出口令“开”,四家同时亮出扣放的牌。
  5. 判定:

22.3 公示要求:亮牌即公开,四家均可见。交换后的牌张须在桌面停留至少 5 秒,供各家确认,然后收入手中。

22.4 换牌的信息公开性是其策略价值的一部分:公开意味着信息同时让三方获得,换牌方须权衡“改善手牌”与“泄露牌型”的得失。

22.5 亮牌后不得反悔,不得二次交换。

22.6 换牌不改变手牌总数(仍为 27 张)。

第二十三条 首出牌方的确定

23.1 每局由一家领出第一手牌,称为首出牌方。

23.2 确定规则:

23.3 若上一局头游在本局因换座而改变方位,仍以该玩家本人为准。

第二十四条 出牌

24.1 出牌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。

24.2 领出方可打出任意合法牌型的一手牌。

24.3 其后各家须以同类型且更大的牌压制,或选择过牌;重型牌型(火牌、同花顺、四天王)可跨类型压制其余牌型。

24.4 一圈结束时,由最后出牌的一家获得下一圈领出权。

24.5 一手牌必须一次性打出,不得拆分、不得分次补齐、不得先出一部分再补。

24.6 出牌须置于本方出牌区,正面朝上,四家可见。严禁与他人牌张混合。

24.7 组合牌型的排列要求(影响可读性,不影响合法性):

24.8 一圈结束后,各家须在下一次轮到自己出牌前,将本方出牌区的牌背面朝下叠放于收牌区。收牌区的牌未经四家一致同意,不得翻阅。

第二十五条 过牌与接风

25.1 玩家无法或不愿压制时,口头声明“过”或将手轻敲桌面示意。过牌后本圈内不得再压,直至本圈结束。

25.2 接风:某玩家打出最后一手牌,且其余三家均过牌,则由该玩家的搭档获得下一圈领出权。

25.3 若接风时其搭档已出完手牌,则该方已完成双下,本局立即结束。

25.4 若三家均过牌而打出者仍有手牌,则由该打出者本人继续领出。

第二十六条 局终与游次判定

26.1 一局牌在以下任一情形下结束:

26.2 游次判定:

游次判定
头游(一游)第一位出完手牌者
二游第二位出完手牌者
三游第三位出完手牌者(仅情形二适用)
下游(末游)最后一位仍有手牌者

26.3 双下时的判定:发生双下时,未出完手牌的两家均判定为下游,不区分三游与下游。两家各自剩余的手牌张数须当场点数并记录,用于计算各自的剩牌扣分。

26.4 下游的剩余张数由下游本人点数后报出,由对家复核。双方对张数有异议时,当场重数,以重数结果为准。

26.5 游次一经记录,不得因后续复盘而变更。

第二十七条 收牌与核对

27.1 一局结束后,各家将自己的 27 张牌(含已出的牌)收拢,按方位放回桌面中央。

27.2 由东家清点全部牌张,确认 108 张。

27.3 若张数不足,须立即查找;确实缺失的,本局成绩作废,更换牌张后重新开始本局。

27.4 核对无误后,方可进入下一局洗牌。


第五章 四种游戏模式

纸牌版设四种模式,与电子牌版一一对应,全部以计分结算,不设升级型玩法。

第二十八条 模式对照总表

序号模式名称人数搭档局数换座定主结算
一单局快局4临时1无翻牌位积分/组积分
二四局短局4固定4无翻牌组积分累计
三十二局个人轮换局4轮换12每 4 局翻牌位积分累计
四十二局双人固定局4固定12无翻牌组积分累计

第二十九条 模式一 · 单局快局

29.1 定位:最短时长的入门对局,用于新手教学、体验区、临时凑局。

29.2 子模式

29.3 规则要点

项目设定
局数1 局
搭档1A:按座次临时配对;1B:自带
换座无
换牌有,每人 1 张
定主翻牌定主
首出翻定主牌者
结算见第六章

第三十条 模式二 · 四局短局

30.1 定位:固定搭档的短周期对局,时长约 25–35 分钟(含洗牌发牌),适合俱乐部日常活动与体验课。

30.2 规则要点

项目设定
局数4 局连续进行
搭档全程固定,中途不得更换
换座无
换牌每局均有,每人 1 张
定主每局翻牌定主,不设重复回避
首出第 1 局由翻定主牌者;第 2–4 局由上局头游
结算胜局数优先,其次累计组积分

30.3 洗牌与发牌在每局之间进行,四局之间可以短暂停顿,但不得更换搭档。

第三十一条 模式三 · 十二局个人轮换局

31.1 定位:纸牌版中唯一体现“个人赛”结构的模式。每位玩家在 12 局中与同桌其余三人各搭档 4 局,最大限度抵消搭档强弱带来的差异。

31.2 规则要点

项目设定
局数12 局,分 3 段,每段 4 局
搭档每 4 局轮换一次
换座第 5 局、第 9 局开始时各换座一次
换牌每局均有,每人 1 张
定主每局翻牌定主
首出每段第 1 局由翻定主牌者;其余局由上局头游
结算12 局位积分累加,个人独立排名

31.3 换座规则

以初始座次为准,换座方式为:东位不动,南→西,西→北,北→南。

初始座次与搭档(第 1–4 局)

方位玩家搭档关系
东 EA东-西(A+C)
南 SB南-北(B+D)
西 WC—
北 ND—

第一次换座后(第 5–8 局):B 坐西位,C 坐北位,D 坐南位。

方位玩家搭档关系
东 EA东-西(A+B)
南 SD南-北(D+C)
西 WB—
北 NC—

第二次换座后(第 9–12 局):D 坐西位,B 坐北位,C 坐南位。

方位玩家搭档关系
东 EA东-西(A+D)
南 SC南-北(C+B)
西 WD—
北 NB—

轮换结果验证

玩家第 1–4 局搭档第 5–8 局搭档第 9–12 局搭档
ACBD
BDAC
CADB
DBCA

每位玩家与其余三人各搭档 4 局,无遗漏、无重复。

31.4 换座在局间进行,由东家宣布并监督。换座时只移动人,不移动已发出的牌(每局均重新洗牌发牌,故不涉及牌张交接)。

31.5 换座后,搭档关系随之变更,后续局中不得按原搭档关系配合。

第三十二条 模式四 · 十二局双人固定局

32.1 定位:纸牌版的标准长局,时长约 80–100 分钟(含洗牌发牌与中场休息),最接近正式赛事的体验。

32.2 规则要点

项目设定
局数12 局连续进行
搭档全程固定,中途不得更换
换座无
换牌每局均有,每人 1 张
定主每局翻牌定主,不设重复回避
首出第 1 局由翻定主牌者;其余局由上局头游
结算胜局数优先,其次累计组积分

32.3 12 局较长,建议在第 6 局结束后安排 10 分钟休息。休息期间不得讨论已打牌局的具体牌张。


第六章 计分规则

本章计分直接沿用《竞技侨牌(复式)比赛规则》的位积分算法,不另立简化公式。位初始赋分、奖励分 R、单牌张扣分系数 Q 三项参数与公式结构,均与正式规则一致。

第三十三条 计分原则

33.1 位积分公式:

位积分 Wi = 位初始赋分 + 奖励分 R -(犯规罚张 + 剩牌张数)× Q

33.2 推广版的参数取值:

参数正式规则取值推广版取值说明
位初始赋分3/2/1/0同正式规则见第三十四条
奖励分 R按赛事等级分四档采用铜(网)分等级档见第三十五条
单牌张扣分系数 Q0.25/0.2/0.125/0.1Q = 0.1与铜档配套
犯规罚张按裁判判罚计0推广版不设罚张

33.3 推广版不采用位标准分(Dw/Dsw)、组标准分(Dz/Dsz)、大数据均值(Aw/Az/Asw/Asz)、阈值(Kws)与牌士分体系。这些指标服务于赛事等级评定,与推广版无关。

33.4 Q 与 R 必须同档配套。推广版不设技术等级门槛,四家一律取最低档(铜网分),既不区分系数,也避免同一桌出现不同算法。被授权方不得自行混用不同档位的 Q 与 R。

第三十四条 位初始赋分

34.1 按本局游次赋分:

游次位初始赋分
上游(头游)3
二游2
三游1
下游(末游)0

34.2 双下时,败方两人均为下游,位初始赋分各为 0,不适用「三游」赋分。

第三十五条 奖励分 R

35.1 R 用于区分胜方不同游次组合的贡献度,依游次组合查表。推广版采用铜(网)分等级档:

阵营游次组合游次较高者 R游次较低者 R
胜方组一游 + 二游0.4(一游)1.0(二游)
胜方组一游 + 三游0.2(一游)1.0(三游)
胜方组一游 + 下游0(一游)1.0(下游)
败方组二游 + 三游0.4(二游)0(三游)
败方组二游 + 下游0(二游)0(下游)
败方组下游 + 下游0(下游)0(下游)

35.2 表中未列的组合不产生奖励分,R 按 0 计。

35.3 胜方组与败方组的界定见第三十八条:存在上游的对家组为胜方组,另一组为败方组。

35.4 正式规则另设银、金、白金三档,仅供查阅,推广版不启用:

赛事等级一二游一三游一下游败方二三游Q
铜(网)分0.4/1.00.2/1.00/1.00.4/00.1
银(网)分0.6/0.80.3/0.80/0.80.6/00.125
金(网)分0.7/0.70.4/0.70/0.70.7/00.2
白金(网)分0.8/0.60.5/0.60/0.60.8/00.25

第三十六条 位积分

36.1 单人位积分:

位积分 = 位初始赋分 + R - 剩牌张数 × 0.1

因推广版不设罚张,公式中犯规罚张一项恒为 0。

36.2 只有下游位存在剩牌张数。头游、二游、三游手牌已出完,剩牌张数为 0,不产生扣分。

36.3 不设扣分上限。下游剩牌 27 张时扣 2.7 分,为单项理论最大值。

36.4 位积分可以为负值。双下时两名下游各自独立计算,均可为负。

36.5 算例(铜档):

情形计算位积分
一游(一二游组合)3 + 0.43.4
二游(一二游组合)2 + 1.03.0
一游(一下游组合)3 + 03.0
下游(一下游组合,剩 5 张)0 + 1.0 - 0.50.5
下游(双下,剩 9 张)0 + 0 - 0.9−0.9

第三十七条 组积分

37.1 组积分 = 搭档两人的位积分之和。

37.2 三种胜负形态下的组积分(a、b 为双下时两名下游的剩牌扣分,c、d 为对应下游的剩牌扣分,单位均为剩余张数 × 0.1):

胜负形态游次分布胜方组积分败方组积分
双下(大胜)胜方一游+二游6.4−(a + b)
一三游(中胜)胜方一游+三游5.22.0 − c
一四游(险胜)胜方一游+下游4.0 − d3.4

37.3 三种形态的未扣分基准值为 6.4/5.2/4.0,阶梯单调;一场双下的分差相当于六个一四游,从而鼓励争取压倒性胜利。

37.4 组积分不设下限。双下时败方两名下游剩牌越多,组积分越低。

37.5 算例:

算例一(双下):南家头游,北家二游;东家剩 8 张、西家剩 15 张。

阵营位积分计算组积分
南北(胜)南 3+0.4=3.4;北 2+1.0=3.06.4
东西(败)东 0+0-0.8=−0.8;西 0+0-1.5=−1.5−2.3

算例二(一三游):东家头游,西家三游;南家二游,北家下游剩 12 张。

阵营位积分计算组积分
东西(胜)东 3+0.2=3.2;西 1+1.0=2.05.2
南北(败)南 2+0=2.0;北 0+0-1.2=−1.20.8

算例三(一四游):北家头游,南家下游剩 5 张;东家二游,西家三游。

阵营位积分计算组积分
南北(胜)北 3+0=3.0;南 0+1.0-0.5=0.53.5
东西(败)东 2+0.4=2.4;西 1+0=1.03.4

算例四(一四游、下游剩 14 张):北家头游,南家下游剩 14 张;东家二游,西家三游。

阵营位积分计算组积分
南北(胜)北 3+0=3.0;南 0+1.0-1.4=−0.42.6
东西(败)东 2+0.4=2.4;西 1+0=1.03.4

此局胜方组积分低于败方组积分。这是正式规则公式的正常结果——一四游时下游与头游同属胜方,其剩牌扣分直接从胜方组积分中扣除。胜负仍判南北胜,理由见第三十八条。

第三十八条 单局胜负判定

38.1 每一局的胜负恒以持有上游的对家组为胜方组,另一组为败方组。此判定基于游次结构,与两组积分的数值高低无关。

38.2 组积分是技艺考评值,不是胜负判据。正式规则中位积分用于与标准分比对,本不用于两组互比;推广版沿用该性质,仅将游次结构作为胜负依据。

38.3 因此存在「胜方组积分低于败方组积分」的合法情形(如一四游且下游剩 7 张以上)。此类对局在排名中按第三十九条处理,不得以组积分倒推胜负,亦不得据此判和。

第三十九条 累计排名与同分处理

39.1 组模式(模式 1B、二、四)按下列顺序排名:

  1. 累计胜局数多者列前;
  2. 胜局数相同,累计组积分高者列前;
  3. 仍相同,累计头游次数多者列前;
  4. 仍相同,累计二游次数多者列前;
  5. 仍相同,全轮下游剩余手牌总张数少者列前;
  6. 仍相同,判定并列。

39.2 个人模式(模式 1A、三)按累计位积分排名;位积分相同,依次比较头游次数、二游次数、下游剩牌总张数。

39.3 各模式的结算口径:

模式结算单位累计对象排名依据理论最高
1A 单局个人位积分个人位积分3.4
1B 单局双人组积分搭档组合单局胜负6.4
二 四局短局组积分搭档组合胜局数 → 累计组积分4 × 6.4 = 25.6
三 十二局个人位积分个人位积分12 × 3.4 = 40.8
四 十二局双人固定组积分搭档组合胜局数 → 累计组积分12 × 6.4 = 76.8

注:「理论最高」指未发生任何剩牌扣分时的最高可得分,仅用于进度展示,不作为判定依据。实际累计分可低于该值,亦可为负。

39.4 累计示例(模式二,4 局):

局形态胜方东西组积分南北组积分
1双下东西6.4−2.3
2一三游南北0.85.2
3一四游东西3.53.4
4一四游南北3.43.6
—累计—14.19.9

双方胜局数均为 2,比较累计组积分,东西方列前。

第七章 桌面主持与记录

纸牌版无裁判、无系统,由参与者自行维持秩序。本章规定桌面操作与争议处理办法。

第四十条 分工

40.1 每桌设四个功能角色,由参与者兼任,不另设专人。分工沿用正式规则的「西记北核」:

角色承担人职责
记录西家(固定)记录每局游次、剩牌张数、组积分;填写或录入记分表
核对北家(固定)复核记录内容,核对报牌卡与下游剩余张数
牌张管理东家(固定)开局与每局结束时清点全副牌张;监督换座
主持本局首出牌方指挥换牌流程、宣布口令、处理当场争议

40.2 四个角色均不享有规则上的特权,其判断与其他玩家同等,可被质疑。

40.3 监督清点:按照正式规则,由上游与二游牌手监督下游(含双下)牌手点清未出牌张数;点清结果由西家记录、北家核查。

40.4 若西家、北家或东家因故不能履职,由对家临时替代,并在记分表上注明。

第四十一条 时限

41.1 纸牌版以人工计时为主,使用计时器或手机计时均可。默认时限:

环节默认时限
换牌决定20 秒
首出30 秒
跟牌 / 过牌25 秒

41.2 逾时处理:

41.3 无计时器时,由其他三家共同监督,不得以“拖时间”作为战术。

41.4 同一玩家在同一局内被提醒 3 次,记一次警告(见第四十四条)。

第四十二条 牌张管理

42.1 持牌:手牌须持于手中或立于桌面,牌面朝向自己,不得让任何其他玩家看到。

42.2 不得触碰他人牌张:除换牌成功或经对方同意外,不得触碰其他玩家的手牌。

42.3 不得翻阅收牌区:收牌区已叠放的牌张,未经四家一致同意不得翻阅。

42.4 不得混牌:各家打出的牌必须留在本方出牌区或收牌区,严禁与其他玩家的牌张混合。

42.5 不得藏牌:任何将牌张藏于手外、衣袋、桌面下方的行为,一经发现按第四十四条处理。

第四十三条 报牌

43.1 当玩家出完一手牌后,手中剩余牌张达到或少于 10 张时,必须使用报牌卡报出剩余数量,且只报一次。

报牌是纸牌版区别于电子牌版的程序。电子版由界面自动显示各家剩余张数,纸牌版须由玩家用卡片报出,否则对手无法判断压制策略。

43.2 报牌卡的规格

可自制:将 A4 卡纸裁成 40 张,按四个花色或四种颜色分成四组,每组分别写 1–10。也可购买成品扑克牌计数卡替代,但须保证数字清晰、横线方向明确。

43.3 报牌操作

  1. 找到与所剩张数对应的那张报牌卡;
  2. 将该卡放置于本方报牌区;
  3. 卡上的长横线一侧朝外、远离本家,使对家与两侧对手都能看清数字方向;
  4. 该卡保留至本家该局出牌结束后方可收回,期间不得翻面、不得移动、不得用其他牌张遮盖。

43.4 报牌须准确。报错张数并被查实的,按第四十四条处理。

43.5 其他玩家不得反复追问,不得要求重复报牌,不得翻看或移动他人的报牌卡。

43.6 报牌后,该玩家后续出牌须将牌张平摊于出牌区,便于他人核对张数。

43.7 若某玩家手中剩余张数减少至新的 10 以内档位(例如从 8 张打至 3 张),无需换卡再报。报牌只报一次,以首次报出的数字为准。

43.8 双下时的报牌:未出完的两家,若剩余张数在 10 张以内(含),须按 49.1 放置报牌卡;若超过 10 张,不适用报牌卡,其剩余张数由上游与二游牌手监督点清后交西家记录、北家核查(见 46.3)。

报牌卡的作用是公示剩余张数,范围为 1–10 张,与报牌触发条件一致。超过 10 张时既不属于报牌义务,也无对应卡片,其张数仅用于计算剩牌扣分,不对外公示。

例:某玩家打出后剩 7 张,取“7”号报牌卡置于报牌区,长横线朝外。此后即使打至 2 张,也不再更换卡片。

第四十四条 违规与处理

44.1 处理原则:由轻至重,先纠正后处罚。能够当场恢复原状的,不处罚;无法恢复的,按本局判负处理。

44.2 轻微违规(口头提醒,不处罚):

情形处理
出牌排列顺序不规范(牌点未按要求排列)提醒后重新排列
忘记放置报牌卡,但在下一手出牌前发现提醒后补放
报牌卡长横线未朝外,或其他玩家看不清数字提醒后纠正方向
该局出牌结束后未及时收回报牌卡提醒后收回
过牌示意不明显提醒后明确示意
洗牌次数不足要求补洗

44.3 一般违规(记一次警告,三次警告折算该局判负):

情形处理
越序出牌收回,恢复正确顺序
打出不符合牌型的牌收回,可重出或改过牌
打出小于当前压制牌的牌收回,可重出或改过牌
报牌卡数字与实际剩余张数不符当场更正并更换对应卡片
换牌阶段提前偷看搭档扣牌该方本局不得换牌
拖延出牌按第四十一条处理

44.4 严重违规(该方本局判负):

情形处理
多牌或少牌,且无法恢复该方本局判为双下,位初始赋分均为 0 并扣剩牌
藏牌、换牌、私自增减手牌同上
偷看他人手牌且被当场确认该方本局判为双下
与搭档以语言、手势、暗号传递牌情该方本局判为双下

44.5 “该方本局判负”的具体执行:该方两人均记为下游,各按剩余手牌张数计算扣分(剩余张数以判罚时的实际张数为准);另一方两人记为头游与二游,组积分 6.4。

44.6 严重违规在同一轮内出现两次,取消该方本轮参与资格,已完成的局次成绩保留。

第四十五条 争议处理

45.1 出现规则争议时,按以下顺序处理:

  1. 当场复述:由争议双方各自陈述事实,其他两家补充。
  2. 查规则:以本文件为准;本文件未覆盖的,参照《竞技侨牌(复式)比赛规则》的相应条款。
  3. 协商决定:四家一致同意的处理办法即可执行,但不得违反第六条所列核心条款。
  4. 作废重打:协商不成的,本局作废。

45.2 作废局的处理:本局不计分、不计入轮次,须在当轮末尾补打一局,以保证轮次局数完整。

45.3 同一轮内累计作废 3 局的,当轮按已完成局数结算,不再补打,并在记分表上注明。

45.4 争议不得延续到下一局之后。已记录并经四家确认的成绩,不得事后推翻。

第四十六条 记录

46.1 每局结束后,由西家当场记录以下内容:

46.2 记录方式可二选一:

  1. 纸质记分表——使用附录 A 的样式,或等效的自制表格;
  2. 电子计分工具——手机表格、计分 App、小程序等,由西家操作。

46.3 采用电子工具时,仍须满足三项要求:

46.4 一轮结束后,记录由西家与北家共同确认(纸质记分表由两人签字;电子工具由两人口头确认并留存截图)。个人模式由本人确认自己的位积分。

46.5 记录应保留至活动结束,供复盘使用。纸质记分表由西家保管;电子记录由西家留存截图或导出文件。

第四十七条 中场休息

47.1 模式四(12 局)建议在第 6 局结束后休息 10 分钟。

47.2 休息期间不得讨论已打牌局的具体牌张,不得复盘具体手牌的出法。

47.3 休息期间可重新洗牌,但不得更换牌具或调整座次。


第八章 合规与安全

第四十八条 非财物化原则

48.1 纸牌推广版为纯娱乐性质的智力竞技活动,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财物对价、现金兑付,或以对局结果为依据的财物转移。

48.2 不得以本规则名义组织以下活动:

48.3 允许的奖励限于:荣誉性质的称号、纪念品、非现金的实物奖品(如赛事门票、纪念牌、周边),且奖品价值应与活动性质相称。

第四十九条 场地与安全

49.1 场地应光线充足、通风良好,桌面平整,座位高度适宜。

49.2 单场活动连续时长建议不超过 3 小时,每 90 分钟安排一次休息。

49.3 活动期间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。饮酒后不得参与对局。

49.4 组织者应准备急救联系方式,并知晓场地疏散通道。

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保护

50.1 未成年人参与本活动,应有监护人知情或陪同。

50.2 未成年人活动单次时长不超过 2 小时,且不得安排晚间时段。

50.3 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奖励。

第五十一条 品牌与表述

51.1 使用 ChinPok 名称、标识、术语,须遵循授权范围,不得变形、拆分或与其他标识组合使用。

51.2 不得使用“世界锦标赛”“国家队”“国家级运动员”“官方指定训练基地”等表述,不得暗示参与者可获得国家级资质、裁判资格或教练资质。

51.3 宣传材料应标注:「本活动为娱乐性质,成绩不计入 ChinPok 牌手技术等级。」


第九章 附则

第五十二条 与电子牌版的衔接

52.1 熟悉电子牌版的玩家转入纸牌版,需注意以下操作差异:

项目电子牌版纸牌版
定主系统随机抽取翻牌确定,且须重洗
换牌公示界面公示 5 秒口令“开”后同时亮牌
剩余张数界面自动显示剩 10 张及以下须放置报牌卡
计分自动结算西家记、北家核;纸质记分表或电子计分工具
违规系统拦截口头判罚
争议无(系统判定)四家协商,可作废重打
换座系统自动换位人动,由东家监督

52.2 纸牌版玩家转入电子牌版时,主要需适应“系统自动处理”与“无实体操作”两点。

第五十三条 与正式规则的衔接

53.1 纸牌推广版与正式赛事规则的核心差异:

项目纸牌推广版正式赛事
牌局来源每局独立洗牌预置牌谱,多桌同牌
主牌来源翻牌定主预置牌谱指定
首出方翻定主牌者 / 上局头游预置牌谱指定
公平性保障无(运气成分高)复式比对
计分位初始赋分+R-剩牌×0.1(铜档)同一公式,按等级取 Q 与 R,再换算标准分
判定四家协商裁判执裁
成绩效力无可折算牌士分

53.2 纸牌推广版不得作为正式赛事的替代或简化形式对外宣传。二者是普及形态与竞赛形态的关系,不是同一赛事的不同级别。

第五十四条 规则解释与修订

54.1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 WCF 技术委员会。

54.2 本规则应与《ChinPok(侨牌)推广版游戏规则(电子牌版)》同步修订。凡涉及规则内核(第六条所列内容)的修订,两版须同时更新。

54.3 本规则未尽事宜,参照《竞技侨牌(复式)比赛规则》处理。

第五十五条 版本记录

版本日期变更内容状态
v1.02026-11-02首次编制:纸牌实施流程、桌面布置、主持与记录、违规处理、争议机制;规则内核与电子牌版 v1.2 对齐草案
v1.12026-11-02依审定意见修订两项:① 报牌改用报牌卡(含规格、摆放方向、保留至该局结束、双下时超 10 张的处理);② 记分改为西家记、北家核,与竞赛版一致,并允许使用电子计分工具;相应修订第八、九、十五、四十六、四十九、五十、五十二、五十八及附录 A/B/C草案
v1.22026-11-02按审定意见修订四项:① 全文名称统一为 ChinPok(侨牌),不再沿用旧称;② 删除全部与外部同类玩法的对照表述;③ 删除模式五(双人搭档升级局)及原第七章,模式由五种改为四种,全部计分;④ 计分改用正式规则位积分公式(位初始赋分+奖励分 R-剩牌×Q),取消头游加成与扣分上限,参数取铜档。相应重写计分章、排名规则、记分表与附录 B草案
v1.32026-11-02文本更名:「娱乐版」改为「推广版」,标题、封面表格、平行文件引用与正文称谓同步更新;上位文件栏只保留《竞技侨牌(复式)比赛规则》。规则条款未作实质变更草案

附录 A · 记分表

建议按下列样式打印,每轮一张。

模式二 / 三 / 四 通用记分表

项目内容
日期
模式☐ 二(4 局) ☐ 三(12 局个人) ☐ 四(12 局双人)
桌号
记录(西家)核对(北家)
牌张管理(东家)主持(首出方)
局次主牌首出东游次/剩牌南游次/剩牌西游次/剩牌北游次/剩牌东西组积分南北组积分东西累计南北累计
1
2
3
4
5
6
7
8
9
10
11
12

填写说明


附录 B · 一局完整流程示例

设定:模式二(四局短局)第 1 局。东西方为 A、C;南北方为 B、D。

步骤内容
1. 洗牌首局由 A 自愿洗牌,洗 3 次;B 切牌
2. 定主A 从牌堆顶翻出 ♠9,宣布主牌为 9。♥9(2 张)为万能牌。将 ♠9 插回牌堆,重新洗牌一次
3. 发牌A 按逆时针发完 108 张,每人 27 张。四家各自清点
4. 看牌四家查看手牌
5. 换牌A 扣置 ♣3、C 扣置 ♦K,B、D 覆手示意不换。A 发口令“开”,四家同时亮牌。A、C 互为搭档且均扣置 → 交换:A 得 ♦K,C 得 ♣3。亮牌停留 5 秒后收牌
6. 首出第 1 局由翻定主牌者 A 首出
7. 出牌A 领出 ♠3♠4♠5♠6♠7;B 过;C 打出 ♥9(万能牌)替代 ♠8,配 ♠4♠5♠6♠7 组成 ♠4-♠5-♠6-♠7-♠8 同花顺压制;D 过;A 过 → C 获下一圈领出权
8. 接风后续 C 打出最后一手牌,三家均过 → A(C 的搭档)获领出权
9. 局终C 头游,A 接风后出完成为二游 → 东西方双下;B、D 均判为下游
10. 报牌B 剩 9 张,放置“9”号报牌卡,长横线朝外;D 剩 16 张,超过 10 张不适用报牌卡,由上游与二游监督点清。两者张数均由西家记录、北家核查
11. 计分东西方 6.4(南 3+0.4=3.4;北 2+1.0=3.0);南北方 −(0.9 + 1.6) = −2.5。西家记入记分表,北家核对确认
12. 核对东家清点全副牌张,确认 108 张;进入第 2 局,由 B(上局下游)洗牌、C(上局头游)切牌

注:第 7 步中,因 ♥9 为万能牌,C 选择用其替代 ♠8,则该同花顺含万能牌;若 C 手中有原生 ♠8,应优先使用原生牌,以保留万能牌他用。


附录 C · 与电子牌版的差异对照

环节电子牌版纸牌版差异性质
洗牌发牌服务端随机生成人工洗牌、人工发牌实施方式
定主系统随机抽取,允许连续重复翻牌确定,须重洗一次实施方式
定主后的信息控制无(系统直接确定)须重洗,防止翻牌者掌握牌序纸牌版特有
首出(第 1 局)系统随机指定翻定主牌者实施方式
换牌亮牌界面公示 5 秒口令“开”后同时亮牌,停留 5 秒实施方式
剩余张数界面自动显示剩 10 张及以下须放置报牌卡纸牌版多一项程序
计时系统倒计时,超时自动处理人工计时,口头提醒实施方式
出牌合法性系统拦截其他玩家当场指出实施方式
违规处理系统拦截、自动托管口头判罚、单局判负实施方式
断线托管代打不适用—
计分自动结算西家记、北家核;纸质表或电子工具实施方式
牌张核对由系统保证每局后人工清点 108 张纸牌版多一项程序
争议以系统判定为准四家协商,可作废重打纸牌版特有
每局牌局相同种子下可复现不可复现纸牌版特有
运气成分中(同一牌组内随机)高(每局独立洗牌)定位差异

组织者须知:纸牌版比电子牌版多出四项人工程序——报牌、计时、记分、牌张核对。这四项是线下场景无法回避的成本,也是纸牌版更依赖参与者自觉的原因。建议在正式开局前,用模式一(单局快局)完整走一遍流程,让四家熟悉操作后再进入正式轮次。


文本结束

← 版本选择